2019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

郑慧  2019-08-30 16:28:01  点击:18903

各位家长:

根据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本学期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资助手续。

资助对象

提供材料

1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

民政部门出具的《享受低保待遇证明》

2、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

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《扶贫手册》

3、孤儿

孤儿须持民政部门发放的《儿童福利证》

4、低保边缘家庭子女(不含非本市户籍)

民政部门出具的《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》

5、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(不含非本市户籍)

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《低收入纯农户证明》

6、残疾学生

学生本人《残疾证》

7、特困职工家庭子女

区级总工会发放的《特困职工证》

8、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、警察子女

相关证明

9、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街道(含)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

10、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

残联出具的《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》

11、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

街道(含)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学校自行认定,并履行相关认定程序

资助标准:在公办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,免收保育教育费。

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,保教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50%。

生活补助:1、低保家庭子女、建档立卡学生、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900元。

2、其他类型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600元。

申请时间:2019年9月1日—9月 12  日。

申请流程: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到本校 会计室 办理资助申请手续,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并携带户口本、户主身份证等材料交学校验证。

学校名称:南京市南湖沿河幼儿园

2019年8月30日

编辑:郑慧  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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