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督导工作重点:
1.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(活动)情况
2.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,学生交通安全情况
(二)具体工作内容:
1.学校、幼儿园新学期课程开设及课堂教学(活动)实施的方案及具体措施。
2. 学校、幼儿园关于校园及周边安全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做法。
(三)工作要求:
1.责任督学通过查看台账资料,与教师交流,访谈学校或幼儿园教学管理者等形式,了解学校、幼儿园课程开设(涵盖校本、园本课程)和课堂教学(活动)的情况。
2.现场察看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基础设施是否完好,消防栓、灭火器维护更新的情况及学校、幼儿园门口交通安全情况。
建邺区教育督委办
2019年2月14日